企业出海泰国之公司设立条件及限制
中国企业赴泰国公司设立公司,首要遵守的泰国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法》、《税收法》、《劳动法》,同时需关注《外商经营法》、《土地法典》、《外国人工作法》对于外资赴泰投资的限制性规定及其更新。
(一)设立企业的形式:
在泰国,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包括:合资/合伙企业(两合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公众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合作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外国公司代表处、 跨国公司地区代表处。实践中,外国投资者在泰国投资shouxuan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中国企业赴泰国投资行业限制:泰国《外商经营法》的附件清单列明了限制外国人持股达50%或以上的行业,具体如下:
另外,根据泰国现行法律,上述外资企业的持股限制可通过如下两个途径进行突破:
1)申请并取得FBL,可以实现对《外商经营法》清单二或清单三行业的控股,其中清单二的行业Zui多可持股75%,清单三的行业Zui多可实现持股;
2)申请并取得BOI优惠批准,可以实现对《外商经营法》清单二或清单三某些行业的控股或独资。
(二)注册资本要求:
1)外资公司从事上述清单以外的行业,Zui低注册资本额为200万泰铢;
2)从事清单二或清单三列明的行业,Zui低注册资本额为300万泰铢,并且不得低于运营前三年年均预计开支的25%;
3)上述注册资本应在开始营业或获得FBL后三年内缴清,其中首三个月缴付25%,第一年缴足50%,此后每年缴付25%。
(三)设立企业需要取得的许可:
1)《外商经营许可证》(FBL):对于限制外国投资者进入的行业,外国投资者需获得外商经营许可证(Foreign Business License, “FBL”)后方可进行投资;
2)《外商经营证书》(FBC):如果外国投资者取得了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ard of Investment, “BOI”)颁发的投资促进许可证(“BOI证书”),则仅需要取得外商经营证书(Foreign Business Certificate, “FBC”);
与FBL相比,在获得BOI证书的情况下,外国投资者获得FBC会更容易与便捷。
3)如果外国投资者拟投资项目不属于清单二和清单三所列限制性行业,相关部门亦无关于目标投资行业的特别规定,中方企业可以参照泰国关于设立公司的一般性规定在泰国完成公司设立的程序,而无需取得FBL或F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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